记者 刘桂斌 通讯员 王海新 林珈宇
2月3日,记者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济南慈善组织(基金会)2022年度年报工作已启动。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年报报送工作。
报送内容
慈善组织应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还应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拟于2023年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还应报送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报送方式
慈善组织(基金会)需登录民政部年报填报系统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将填报内容打印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印章。慈善组织(基金会)将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制作PDF版(均加盖本组织印章),一同上传年报填报系统。
年报无需向民政部门报送纸质材料。年度工作报告格式文本可从民政部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https://www.mca.gov.cn)。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下载地址https://www.cicpa.org.cn/xxfb/tzgg/201212/t20121210_11095.html)。
年报填报系统网址(http://csmj.mca.gov.cn)已开放填报,如对年报填报系统有疑问,可通过登录界面所留联系方式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审查监督
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应真实、完整,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民政部门登录民政部年报审批系统接收本级管理慈善组织(基金会)的年报材料并完成审查发布工作。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慈善组织(基金会),民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信息公开
慈善组织年报是慈善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民政部门在年报审批系统接收慈善组织(基金会)报送的年报材料后,年报相关信息即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可通过民政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栏目进行查询。年报报送截止期结束后,民政部门在部门或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本级管理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完成情况。年报在年报系统审核通过后,慈善组织应及时将本组织年报在“慈善中国”平台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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