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交警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25日晚,兴安盟科右前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正在碧桂园彩虹桥展开夜检夜查工作,24时17分,远处驶来一辆红色小型轿车,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红色小型轿车并没有停车,加速行驶向民警撞去,并迅速驶离现场,民警迅速联系下一卡口进行拦截,并告知巡逻车闯卡车辆的特征进行拦截。
巡逻民警沿红色车辆驶离路线沿途查找,发现碧桂园凤凰酒店门前有一辆红色小型轿车与闯卡车辆相似,但驾驶人已弃车逃跑,民警立刻下车追赶,离车大概五十米左右抓获驾驶人,被抓后驾驶人称自己在锻炼,否认驾驶车辆,后民警经调取附近监控摄像头,确定此人就是该车驾驶人。
张某涉嫌危险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法将张某带至科右前旗人民医院提取血液,然后送往兴安盟博广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
112.25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将张某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等待进一步处理。
酒能助兴,也能败兴。这幸福时刻催化氛围的玉液琼浆,在驾车时可能就是葬送幸福的罪恶毒汁。为了大家的幸福,请三思而后饮!
素材来源:兴安盟科右前旗公安局交管大队
通 讯 员:姜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