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网站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91号(财税金融类168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函》),披露了财政部答复全国政协委员张劲提出的《关于提升政府投资基金集中度,更好发挥引导作用的提案》的具体内容。
《答复函》中指出,
财政部将在修订《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时认真考虑,适当将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的权限上收,严控基金的设立,完善基金统筹协调机制,推进基金布局适度集中化。
过去三四年间,随着国家财政支出方式转变和VC/PE行业的快速发展,政府引导基金从中央到地方遍地开花,目前已成为私募股权市场最重要的LP之一。据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政府引导基金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0月份,全国共有2041家政府引导基金,总募资规模达3.7万亿元,募资目标规模为11.8万亿元。
在当前募资难情形仍未缓解的情况下,政府引导基金成为GP募资时,越来越重要的出资方。此次财政部考虑适当将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的权限上收,或许意味着政府引导基金在粗犷增长后进入收缩期,对GP募资将产生重要影响。
风险投资专家、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创新创业研究院院长李建良认为,
财政部适当上收权限的考虑,是前期政府引导基金大幅井喷后进行矫正的必然结果,具有典型的政策周期性。
他对21世纪经济报道解释称,通常情况下,当中央认为某一领域需要发展时,出台政策给出信号后,省级政府就会加码跟进。同理,地市级和县级政府又会在省级政府加码基础上进一步加码跟进,于是政策层层加码,各路人马纷纷跟进,容易形成“一放就乱”。
紧接着,中央为了治理乱象开始出台收缩政策,省级政府加码紧缩。再往下走,地市级和县级政府基于同样的原因再进一步加码紧缩,结果政策到了基层,就成了全面治理整顿,容易形成“一收就死”局面。
“一放”“一收”之间,形成了典型的中国式政策周期。在新能源汽车、P2P、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都有这样的特点。这种行政主导的方式与市场机制相背离,但却是现行体制下应对上下级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必要手段。
第二,适当上收权限也是财政部应对地方政府债务扩张、巩固去杠杆成果的一个必要手段之一。
前期,政府基金事实上已有相当一部分成为了地方政府的另一个融资平台,与银行的表外业务相结合,再以名股实债的方式投到企业,从而形成了新的债务链。这里的风险并不低,同样需要治理。
第三,适当上收权限也是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必要动作。
前期,以政府基金为手段,通过投资和纾危解困, 不论出于什么动机,客观上产生了国进民退的后果,对民间投资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挤出效应,并破坏了市场出清机制,上收权限也是一种必要的纠偏。
另外一位私募股权市场资深研究人士则持有不同看法,他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
财政部对政协提案的回复并不具备立法和政策出台的基础,谈及可能对行业产生的影响可能为时过早。
“近几年来,政府引导基金确实是遍地开花,投资效果有待验证。但如果大规模改变政府引导基金的出资方式、设立权限,目前来说并不现实。国家级引导基金已经有财政部参与其中,地方引导基金的设立则已经成为地方招商引资的重要手段。”他说。
相关阅读:
重磅!财政部考虑上收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的权限(附答复函全文)
更多内容请下载21财经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