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7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5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14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1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2]067号《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验证,到账日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